为严格落实当前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序做好医保服务工作,现将2月10日起至疫情应急响应终止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月10日起至疫情应急响应终止日,市医疗保障服务大厅(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路1999号)各窗口继续实行封闭化管理,原则上不提供现场办理服务,市民可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微信办、邮寄办”方式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市民可以通过电脑端,搜索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点击个人服务或法人服务模块,选择要办理的医保事项。网上申报后,将有工作人员及时办理。
市民可通过下载浙里办App,打开后直接点击“办事服务”模块,选择要办理的医保事项。
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均已开设综合自助服务终端区,市民可就近办理医保事项。
若市民有非常紧急的事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请事前拨打电话(医疗费用零星报销0574-63962268 ,就医管理备案0574-63962280,医保参保补缴0574-63962267,医保转移清算0574-63938135)进行预约,并在办事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务必佩戴好口罩,减少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市民如需办理相关医保业务,可关注“慈溪医疗保障”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中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联系电话、办理事项等信息,我们会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慈溪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及时回复您办理情况。
邮寄办
无法在网上、掌上、自助办理的医保事项,市民可电话咨询后,对可以邮寄办的事项以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将会及时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具体事项经办渠道和邮寄地址请见下方。
及时拨付医疗救治专项资金
为打消就医顾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和疑似病患救治费用医疗报销部分按政策报销后,其余部分由政府补助。市医保局第一时间向我市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拨付备用金400万元供其周转使用,减轻资金垫付压力。
临时放宽医保长处方政策
临时放宽市外就医转诊手续
延长医药费零星报销时限